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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全市专项整治电动车违者将扣车并学习图

发布时间:2021-01-21 02:26:14 阅读: 来源:足浴盆厂家

闽南网11月18日讯 泉州交警支队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称,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0日,在全市的城乡,特别是城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电动车专项整治,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集中宣传教育阶段(2015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加强登记管理阶段(2015年12月11日至2016年1月10日),严查严处违法阶段(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2月10日)。

据介绍,2013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包括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共7740起,死亡164人,伤5166人。电动车乱象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首先,超标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屡禁不止,私自改装现象突出;其次,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超员载人、逆行、酒后驾驶,以及驾驶无牌车和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引发许多交通事故;第三,超标电动车无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事故后,很多都无力赔偿相关医疗费,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

会上通报典型事故:

1.10月30日凌晨0时,陈某醉驾电动车途经洛江万虹公路红星美凯龙路段时,撞倒路中隔离护栏,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警方提醒,喝酒会导致人视线模糊、判断失准、运动机能下降、反应迟钝,酒后驾车极易出现闯红灯、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伤亡惨重的恶性后果。

2.8月25日晚10时许,在晋江疏解公路与动车站连接线交叉灯控路口,张某驾驶电动车闯红灯,与江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后身亡。警方提醒,闯红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应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

3.8月6日9时20分许,汪某驾驶电动车行至国道324线洛阳桥头,变更车道时与同向后方行驶的一辆小车相撞身亡。警方提醒,驾驶电动车不注意看后方车辆,随意变道或转弯,极易导致其他车辆不能及时减速而造成交通事故。

4.8月3日8时25分许,余某驾驶无牌电动车,载着曾某行至南安美林办事处观音山路段,在下坡右转弯时冲出路外,造成曾某死亡、余某受伤。警方提醒,驾驶无牌车辆,驾驶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闯红灯、开快车等,埋下事故隐患。同时,无牌车在事故后逃逸,很难侦查,造成受害者利益得不到保障。(海都记者 陈晓婷 通讯员 邱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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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至明年2月10日整治电动车 违者将扣车并学习

据东南早报报道,电动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无牌上路等违法行为,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省公安厅部署,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2月10日,泉州市公安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

乱象 私自改装电动车 驾驶员交通意识淡薄

泉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三年来,全市各地电动车违法行为较多,超标电动车交通乱象尤为严重。超标电动车制动性能差,部分厂家、商家为满足一些车主对车速、载重的要求,违规改装车辆,设计时速、整备质量均超过国家标准,极易引发伤亡交通事故。

此外,多数超标电动车驾驶人没有经过系统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培训,安全意识淡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员载人、逆行、随意变更车道、违法掉头、随意横穿、争道抢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

电动车驶上机动车道被查处(胡彦明 摄)

事故 2013年以来全市共发生 电动车交通事故7740起 死亡164人

交警部门统计,2013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电动车交通事故7740起,死亡164人,伤5166人。

2015年8月3日上午,余某梅驾驶无牌电动车,载着曾某玉,从南安美林观音山古艮岩寺往南安大道方向行驶,在观音山路段下坡右转弯时,车辆冲出路边,造成曾某玉死亡,余某梅受伤。

2015年8月6日9时20分,汪某芳驾驶电动车沿国道324线由泉州往惠安方向行驶,在洛阳桥头变更车道时与同向行驶的小车发生碰撞,汪某芳死亡。

2015年8月25日22时,张某党驾驶电动车行驶至晋江市疏解公路与动车站连接线交叉路口时闯红灯,与江某驾驶的客车发生碰撞,张某党死亡。

2015年8月8日7时,李某虎驾驶电动车,载着郑某红在市区刺桐路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与杨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郑某红受伤。

措施 加强登记管理 严查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

泉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整治期间,交警支队将加强登记管理,切实将无牌无证电动车纳入管理,进一步延伸服务窗口,增设电动车注册登记点,方便车主办理注册登记和遗失号牌、行驶证等补办手续,切实提高电动车挂牌率。全面推行电动车“带牌销售”,积极协调工商部门落实对电动车经销企业的监督检查,禁止经销企业销售未列入目录管理的超标电动车,并曝光违规企业及违反“带牌销售”规定的门店,终止其“带牌销售”资格。

整治期间,全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将日常整治和集中统一行动相结合,加强对电动车通行量大、交通违法多发区域和路段进行巡查管控,严查电动车无牌无证、违规载人、闯红灯、闯禁行、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中心市区以双休日、夜间为重点时间段,以客运站、医院门口、小商品市场、万达广场为重点区域,以泉秀街、宝洲街、中山路、涂门街、东街等为重点路段,加大超标电动车、电动车三轮车交通乱象的整治力度。

处罚 违法车主将被暂扣车辆 参加安全文明行车学习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无临时牌证的超标电动车,交警将查明车辆来源。如果来源正当,将依法处理;如果是盗抢车辆,将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对无牌证、闯红灯、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电动车超员载人、逆向行驶、闯机动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暂扣车辆,依法处罚,还要组织违法驾驶人参加免费的安全文明行车集中学习。

交警提醒,2013年6月,泉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对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洛江区万安街道区域)超标电动车核发电动车临时行驶证和临时号牌,设定三年过渡期,限期淘汰超标车。该《通告》规定,取得临时牌证的超标电动车,在中心市区使用期限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合标挂牌电动车在此日期之后可继续在中心市区行驶。(记者 傅恒 通讯员 邱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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